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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依法治国的意义
2023-04-25 10:54  浏览:37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现行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当日通知及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紧急召开了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张山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9 月 9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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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共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相关人员如下:

1、董事长:尤建义先生

2、非独立董事:尤建义先生、冯一东先生、陈丹萍女士、凌彬先生;

3.独立董事:李海龙先生、李文贵女士、杨莉女士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尤建义先生

其他成员:杨莉女士,陈丹萍女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文贵女士

其他成员:尤建义先生、李海龙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海龙先生

其他成员:尤建义先生、李文贵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莉女士

其他成员:李海龙先生、陈丹萍女士

上述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相关人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张山山先生

2、监事会成员:张山山先生、沈伟益女士、黄慧婧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尤建义先生

2、副总经理:范建海先生

3、财务总监:陈丹萍女士

4、董事会秘书:王晓颖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21年9月8日起三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王晓颖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杨双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葛露雪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在此向杨双飞女士和葛露雪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 月 9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先行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当日通知及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紧急召开了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尤建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尤建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为:董事长尤建义先生,董事陈丹萍女士,独立董事杨莉女士,其中尤建义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为:董事长尤建义先生,独立董事李海龙先生,独立董事李文贵女士,其中李文贵女士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为:董事长尤建义先生,独立董事李海龙先生,独立董事李文贵女士,其中李海龙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为:独立董事李海龙先生,独立董事杨莉女士,董事陈丹萍女士,其中杨莉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尤建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的议案》。

同意聘任范建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丹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晓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 月9日

附件:

1、尤建义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海县四通检测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天普有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范建海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贸易部部长、天普有限贸易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普总经理。

3、陈丹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志清阀门有限公司统计员,宁波得力文具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宁波得力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仓库主管、天普有限财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4、王晓颖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天雅美术颜料有限公司出纳。现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葛露雪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诗航、代其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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