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75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苏州银行”)
● 委托理财余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赎回了部分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回理财本金合计6,0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累计获得理财收益18.00万元。本次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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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展开全文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280.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02.5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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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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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苏州银行签订合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类别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均为保本型收益,均没有使用杠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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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01,999.8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47%。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 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科沃斯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对科沃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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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74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4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