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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阖家安康
2023-04-24 00:03  浏览:48

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凯置业”)、周维刚、邱小玲、郭皓为一致行动人,其中股东道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计划自2021年4月1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6,548股(含6,486,54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62,216,215股的比例不超过0.851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截至2021年6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3、截至2021年7月27日,道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凯置业、周维刚合计持有公司37,936,34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58,728,215股的比例为4.999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4、截至2021年8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股东道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6日,股东道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9月6日,股东道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486,548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注1: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62,216,215股变更为758,728,215股。上表减持前的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基数为762,216,215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基数为758,728,215股。

注2:郭皓的4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得,因离职已于2021年7月15日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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