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4,463,854股,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的32.1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876,1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9.02%,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8.98%。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泰盛实业将其质押给四川德胜绿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750,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2、泰盛实业本次解除质押的155,750,000股股份存在后续再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2.5675亿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7.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6%,对应融资余额为4.50亿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6.1935亿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1.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42%,对应融资余额为10.3029亿元。
泰盛实业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其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