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51%的股权,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49%股权。现根据舟山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双方股东拟对舟山公司同比例进行减资,将舟山公司注册资本从60,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华通公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减资金额24,500万元。由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7,701.04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
法定代表人:王世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132660027E
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铁路、市政公用、地基与基础、桥梁与隧道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场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加工,航务工程设计、科研、咨询,商品混凝土供应、船机租赁及运输、工程物资经营,混凝土预制构件,爆破施工、设计(限厦门分公司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全文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减资标的情况
名称: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
原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交南山美庐园区用房22幢201
法人代表人:黄勇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4日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51%的股权,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49%股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家具、木制品、五金交电销售(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证经营)。(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舟山置业公司开发的舟山市新城惠民桥单元LC-07-02-20地块于2019年5月取得,地块面积3.7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舟山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丙方: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
1、丙方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60,000万元减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减少注册资本后,甲、乙方持股比例不变,丙方股权结构如下:甲方,以货币出资5,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乙方,以货币出资4,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
3、丙方按甲、乙方的持股比例支付减资款共计50,000万元,其中向甲方支付减资款25,500万元,向乙方支付减资款24,5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在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后,丙方根据项目资金及公司经营情况,在不影响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分批次向甲、乙方支付减资款项,每批支付的减资款项均按甲、乙方的出资比例计算并同步支付给甲、乙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我司仍合并舟山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影响我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舟山公司项目经营正常,本次减资将根据舟山公司经营情况分批次进行,不会对舟山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活动形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338,598.48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729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我司仍合并舟山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影响我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减资分批次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
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具体如下:
1、我司持有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肃品”)35%股权(由我司并表),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肃品35%股权,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持有重庆肃品30%的股权。重庆肃品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庆肃品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共计31,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10,850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10,850万元,厦门大唐拟调用9,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6%。
2、我司持有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宸”)49.6%股权(我司并表),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美宸49.9%股权,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和美”)持有重庆美宸0.5%的股权。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司与金科宸居按50.1%和49.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共计10,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5,010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4,990万元,调用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贰级)(按资质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该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
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余额 10,850 万元。
2、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胜春
注册资本:18750.3万美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9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001号大唐中心B栋101
主营业务: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大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59.7%股权,厦门唐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0.3%股权。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余额 9,300 万元。
3、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余额 4,990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重庆肃品、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19,232.38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3,181.81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46,05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海公司”)1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本次华通公司拟向铭海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30,400万元,年利率7%,期限不超过12个月。铭海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我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10日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6号院1号楼五层L57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华通公司持股比例10%;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
经营情况:铭海公司目前正在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0061、0050、0031、0040、0046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作,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铭海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铭海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铭海公司有未到期财务资助 8000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大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铭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赵志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房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餐饮管理;销售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俱、灯具、小饰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4.45%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铭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铭海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铭海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铭海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铭海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通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铭海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铭海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铭海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19,232.38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3,181.81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46,05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3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0、131、132号。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子公司河北雄安启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启晨”)正在进行启动区西北部居住片区XAQD-0023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雄安启晨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一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59,946.832153万元;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二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13,873.330346万元。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李惠明
注册资本:496,568.09038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理安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水运工程设计服务,码头疏浚,公路运营服务,钢结构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起重机制造,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生产混凝土预制件,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船舶设计服务,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转让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船舶修理,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贸易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企业总部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产管理(不许可审批项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改装与拆除,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及相关设计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6.22544%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14号
法定代表人:蔡彬
注册资本:193,947.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年07月22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安装;起重机械设备工程;道路养护;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服务;租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9.92%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法定代表人:宋晖
注册资本:72962.9930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1、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担公路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审查,公路交通行业工程项目管理,编制标准、规范、定额,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机场、公路沿线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担桥梁、隧道监测、检测,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D02-03-01#,D02-03-05#,D02-03-08#等3个地块及D02-03-09#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城市公园绿地等。
2、合同工期: 计划工期15个月 。
3、合同总价款:59,946.832153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进度款。
二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D02-03-02#,D02-03-03#,D02-03-04#,D02-03-06#,D02-03-07#等5个地块,配建市政道路共3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公寓、商业、住宅、及市政道路(含管网)等。
2、合同工期:计划工期15个月。
3、合同总价款:113,873.330346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进度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雄安启晨启动区西北部居住片区XAQD-002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符合项目建设需要,雄安启晨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338,598.48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729万元。
七、备查文件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9月7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1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2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33。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