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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暨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证券-浦发银行-上海证券聚赢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17,8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202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故股东股数由2,393,067股变更为3,517,809股)。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出具的《上海证券聚赢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海得控制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2021年9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此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的告知函》,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1%。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持股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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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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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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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许泓先生和郭孟榕先生承诺自2021年4月10日起至上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减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泓先生和郭孟榕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三)上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持股比例变动的告知函》
2、《上海证券聚赢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海得控制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