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同德转债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可转换债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需补充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的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在六个月内只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云升卖出共持有公司可转债35500张,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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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同德转债的提示性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