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6日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中心A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跃珍。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名,代表股份356,879,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417%;其中: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331,069,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4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名,代表股份25,810,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70%。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展开全文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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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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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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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陈晓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