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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袁春望历史原型
2023-04-23 00:37  浏览:43

特别提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8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2360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85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3.31元/股,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8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9.9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42.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44.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1.1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25.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8.89%。

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176.0284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20%(即874.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70.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1.1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99.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38.89%。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4211439%,申购倍数为5,428.54454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9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股数,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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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8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9.9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42.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9月2日(T-1日)公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配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90%。本次发行最终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80.00万股,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42.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9月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0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参与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1,363,170.0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注:各投资者申购数量占比加总不为100%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其中零股352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0262367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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