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项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4,7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项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于2021年10月11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086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减持价格将由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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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20年7月3日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21年7月5日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项勇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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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项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项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项勇先生可能根据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