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CP207号),公司获准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0年8月28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于2021年9月2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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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做好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