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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中国人 歌词
2023-04-21 10:13  浏览: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94)。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9月3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通报》,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主持下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九时二十分在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共五项,分别为:管理人作《控股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人核查债权,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报告》;管理人宣读临时表决权决定书;管理人作《关于控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起草的说明》;债权人表决《控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共一项即表决《控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但鉴于部分债权人需要延期投票,因此对本次会议现场表决情况暂未进行统计。在债权人完成投票后,管理人将在临沭县法院和债权人代表的监督下对表决票进行统计,并向债权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下一步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将依法继续推进控股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

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重整计划(草案)暂未形成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破产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司,公司与临沂金正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临沂金正大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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