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 担保金额:上海爱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天津爱旭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4.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8月31日,不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子公司为天津爱旭累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5.24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以及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共同为天津爱旭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此同时,本公司拟为天津爱旭在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1.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4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8年7月9日
(三)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高新大道73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刚
(五)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六)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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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权关系
天津爱旭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与两家金融机构洽谈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70.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0%;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总额为82.3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04%。
截至本决议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