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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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俊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因工作原因,董事郭献维、独立董事丁俊杰、独立董事刘守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达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陈胜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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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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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凯、丛明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