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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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拟部分要约收购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51.8%股权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分别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2日及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073、2021-090、2021-093、2021-094、2021-096)。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进展外,截至首个截止日期(即2021年9月2日),本次交易中与部分要约相关的先决条件均已获满足,部分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并被宣告为无条件;并且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第13.4条的规定,购股权要约亦在各方面已被宣告为无条件。与部分要约相关的先决条件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以及标的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与要约综合文件相关的文件和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