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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吴京主演的电视剧
2023-04-19 10:37  浏览: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临066)。2020年11月1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6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791,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62%,最高成交价为1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8,600,411.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未在《回购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9,522,895股(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8,449,526股的25%,即9,612,381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因操作人员对《回购细则》中的相关法规条款理解有误,在2021年3月23日14:30至15:00期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累计成交20万股,成交价格为14.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9.80万元。上述时段回购违反了《回购细则》中第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规定。除上述股份回购委托时间违规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5、公司已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回购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在后续回购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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