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7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2021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98,557股,占公司总股本86,956,591股的比例为0.57%,回购最高价格为45.1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36.230元/股,回购均价约为40.11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97,196.44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8,557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98,557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