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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抽奖-发票抽奖怎么操作轩辕姓氏为什么被国家禁止
2023-04-10 20:35  浏览:30
发票如何抽奖?大家日常消费行为完成后应及时主动索取发票除了报销还有啥好处呢?免费中大奖!!!一、中奖概率?答:发票综合中奖率1.2%左右二、摇奖资格(一)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消费取得真实有效的发票;(二)发票票面整洁完好,客户名称、服务项目、开具日期、消费金额等填写齐全并填写信息与发票信息一致,加盖开具单位发票专用章;(三)参与摇奖活动的发票开具时间为2016年7月1 日之后并纳入摇奖范围的发票;(四)每张发票只能录入一次,重复录入的发票信息无效;个人在同一时间连续取得的连号发票录入只计算一次;(五)录入发票金额与实际入围的发票票面开具金额必须一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所有奖项作废。(六)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摇奖活动(审核不予通过):1.经税务机关鉴定为假发票的;2.未纳入摇奖范围的发票;3.税务机关已公告停止使用的发票;4.尚未填开的发票;5.票面内容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规范的;6.票面破损、污染严重、无法识别有关信息的发票;7.未按规定取得的、适用范围与消费项目不符的发票;8.其他为骗取摇奖资格、恶意取得的发票;9.票面金额低于20元的(或者其他金额要求);10.发票试样票。三、参与抽奖发票的类型1、住宿业(国标行业代码:61);2、餐饮业(国标行业代码:62);3、居民服务业(国标行业代码:80);4、娱乐业(国标行业代码:90);5、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国标行业代码:7291);6、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业(国标行业代码:839);7、建筑装饰和装修业(国标行业代码:501);8、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国标行业代码:7030);9、物业管理(国标行业代码:7020)。四、开奖方式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第1次为即时开奖。购方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关注"地方税务"、"地方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使用支付宝"扫一扫"功能即可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第2次为定期开奖。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纳入二次(定期)待开奖普通发票库管理,并参与二次开奖活动:1、已参与即时开奖;2、购方已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3、购方为自然人;4、经过防伪税控系统校验无误。5、第二次开奖全年不超过2次。五、奖项设置1、即时开奖。共设5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二次开奖。共设多个等次的奖项,一般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但有的地区会设置高达50万的奖金。 听说发票能抽奖 具体怎么做?发票后面会有一个你当地发该发票的税务局网址,你登陆之后就可以查询了,上面会有两段号码和密码,有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下面则是密码,他会提示你输入发票单位的号码,你看发票上会有一个收款单位有效盖章,之后上面会有一段号码,输入进去就可以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公司也应当向付款方(包括法人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由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服务 发票代开发票如何在网上抽奖1,有奖发票采用“刮开式”和“电脑抽奖”中奖两种形式,“刮开式”中奖即开即奖,“电脑抽奖”中奖采取定期抽奖。 2,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后,可以参加“刮开式”和“电脑抽奖”中奖活动,即一张发票有两次中奖的机会。3,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后,必须进行“电脑抽奖”登记后,方可获得参与“电脑抽奖”的资格。 4,消费者必须通过下列方式,取得参加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的资格: (1)电话方式: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选择3号键“发票有奖查询”进入发票有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电脑抽奖; (2)网络方式:登录地税局网站,进入“有奖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电脑抽奖; 关于登记惠州发票抽奖的问题?  惠州停止通用定额发票抽奖活动  2011-01-20  2011年01月20日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的通知》,我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将逐步取消,我市停止举办全市通用定额发票抽奖活动。  据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2010年度最后一期通用定额发票抽奖登记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开奖日期为2011年1月17日,兑奖时间为开奖之日起30日内(节假日顺延)。  全市范围的通用定额发票抽奖活动自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同时,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通知》(惠地税发[2001]46号)《关于修改和完善我市发票抽奖活动办法的通知》(惠地税发〔2004〕107号)文件停止执行。  不过,消费者持有电子发票仍然可以参加全省“南粤金税”发票抽奖活动。据介绍,消费者取得《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付款方登记为个人 (付款方为个人的电子发票可自动参加“南粤金税”发票抽奖,不再需要人工录入),以及消费者按规定取得《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并通过登陆惠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或者拨打我市发票抽奖电话号码等方式参加发票抽奖的,仍可继续参加全省“南粤金税”发票抽奖活动,抽奖时间、范围等具体事项按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南粤金税”发票抽奖的有关规定执行。消费者索取《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时应要求商家录入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方便接收中奖信息及验证发票真伪。  请登录惠州税务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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