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代买社保,代缴黄山社保,黄山社保外包,黄山劳务派遣
2022-02-22 16:51 浏览:13
关键词:代缴黄山社保,黄山社保代买,黄山社保外包,黄山劳务派遣
请假未批擅自离开不算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工伤!
黄之峰系浙江新一公司的员工。
2014年5月26日上午8时许,黄之峰在上班期间以“家中有事”为由向车间主任作口头请假,未获批准情况下即骑电动车离开,前往藻溪镇父亲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黄之峰负次要责任。
人社局于2014年8月29日受理黄之峰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后,人社局认为黄之峰请假未获批准,且在上班期间因本人私事外出而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于2014年10月23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二审判决:下班是指规定工作的结束或通过单位准假的方式视为结束,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单位,不属于下班,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黄之峰是否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黄之峰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等问题。
综合各方意见,本院认为:
1.根据公司提交的黄之峰出具的保证书,可以证实黄之峰在请假未获批准后擅自离开单位的事实。黄之峰主张其在公司的胁迫下出具该保证书,缺乏证据证实,本院不予采信。本院对其他证据的认证意见与原判一致,据此认定的其他事实与原判无异。
2.一般而言,下班是指规定工作的结束或通过单位准假的方式视为结束。黄之峰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单位,不属于下班。因此,黄之峰在离开单位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人社局作出被诉不予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原判认定黄之峰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并据此撤销被诉不予工伤认定、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黄山社保代缴服务流程:
1、初步咨询:接受客户咨询,解答客户问题,初步建立合作意向;
2、业务洽谈:跟进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洽谈合作事宜;
3、确定外包类型: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确定外包类型及相关服务事项;
4、签订外包协议:根据外包类型进一步协商协议条款,签订外包服务协议;
5、开展外包服务: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法律咨询等。6、履行外包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提供相应服务,结算相关费用。
黄山社保代缴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全国共分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
作为中国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成为行业的领先者。
联系: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曾先生 13609029349 QQ142113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