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发挥优质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
《指导意见》指出,企业不分大小,只要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在制造业基础和产业链中发挥独特作用,都是制造业优质企业。但需要强调的是,《指导意见》注重发挥优质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特别是在自主创新、强链补链、融通发展等方面,提出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领航企业对上下游开放资源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等措施。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认为,总体来看,《指导意见》中的政策已较为全面,也非常具有针对性。
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实施主体,其中优质企业是领头雁、排头兵。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同时,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近年来,我国优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企业发展质量、影响能力等都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2020年,我国世界500强企业(含香港和台湾地区)达133家,位居全球第一,但平均营业收入、利润仅为美国入榜企业的81%、60.3%。同时,我国世界500强品牌数量全球第四,仍然落后于美国、法国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