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昨日正式公布。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指出,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的出台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核心目标是提振信心
“出台《意见》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李春临说,文件就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举措。
比如,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方面,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
他表示,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上述两份文件很快将出台,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造更好法治环境
“对民营企业来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说,“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显示,民营企业对法治环境满意度位列五大环境要素评价的第一位。
安立佳说,《意见》回应了民营企业的法治期盼,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一步,全国工商联着重从五个“一体”抓好落实。一体推进守法诚信教育与法商素养提升,一体推进产权平等保护与优化法治环境,一体推进民营企业合规与防治内部腐败,一体推进依法维权与商会调解,一体推进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保护创新权益。
开展融资促进活动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是互为主体。在切实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扩大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规模。促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会同证监会推动在北京、浙江等9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专精特新”专板,启动“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聚焦国家战略开展投资业务,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在强链补链稳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