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150号)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1401号),并同步出具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3]0011403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402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