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11月3日特朗普与拜登的总统大选,只有100天左右的时间了;
然而,对于观战过2015年底特朗普与希拉里那场至关重要大选的中国人来说,似乎仍旧会对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疑惑不解;
当年的特朗普得以上台,是因为有了270张选举人票的微弱优势;
而以美国选民一人一票计,则希拉里反而要比特朗普多出三百余万张选票。
而今的2020年里,疫情、失业、骚乱、党争笼罩着美国社会,已有民调显示,民主党的拜登,其支持率高过特朗普十来个百分点;
然而,在美国选举人团的这种“赢者通吃”“胜者全得”的间接选举制度下,美国民众真正的选择意愿会公平地达到吗?
获得选民高票者反而有可能会落选的怪现象,会再次出现吗?
以一个中国人的观察角度看,我认为,美国社会三权分立的政治选举制度由于种种的历史原因,显然存在三大弊端;
其一,美国没有第三个能执政的政党,共和党与民主党的两党竞选执政制,是有垄断性质的;
因而其执政理念,是不能自我改革并推陈出新的;
其二,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所组成的选举人团,规定 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
这表明了美国上亿选民的投票,实质上只是一种间接初选的性质,而538人的选举人团的选举,终究才是美国总统的直选与定夺!
其三,美国的这种选民选票与选举人团并存的矛盾制度,在欧美国家中,以及全世界的选举制度中,均是独一无二的;
它的公平公正是存疑的,自然也是不值得仿效的。
总而言之,美国总统的选举,不仅仅是一种关系到两大类选票的数学计算问题,更是美国立国以来,种种社会矛盾越发积累深厚,导致国家衰退的一种不祥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