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召集,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继续申请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需要且公司部分贷款将陆续到期,公司拟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继续贷款,金额不超过原借款协议约定的原贷款金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及借新还旧等,具体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因继续贷款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贷款相关事宜仍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继续申请贷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公司拟将原议案中的“授信协议的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在授信协议项下单笔业务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单笔业务的有效期长于授信协议的有效期的,应遵守相关授信协议的规定”调整为“授信协议的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授信协议项下单笔业务的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展开全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互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公司拟将原议案中的“境内担保协议/担保函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调整为“境内担保协议/担保函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担保期限以最终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三、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苏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公司拟将原议案中的“授信协议的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在授信协议项下单笔业务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单笔业务的有效期长于授信协议的有效期的,应遵守相关授信协议的规定”调整为“授信协议的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授信协议项下单笔业务的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互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公司拟将原议案中的“境内担保协议/担保函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调整为“境内担保协议/担保函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担保期限以最终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三、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类金融机构
继续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继续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继续申请贷款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信旅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各银行贷款情况如下: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21北三环授信729)项下729-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5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情况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了以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2021年2月签订第0662965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7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万元;于2021年3月签订第0667093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情况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以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2021年3月签订第ZX21000000288006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于2021年3月签订第ZX21000000289454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623.2625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2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623.2625万元;于2021年3月签订第ZX21000000290304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9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7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90万元;于2021年3月签订第ZX21000000292234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71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26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150万元;于2021年4月签订第ZX21000000298607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30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于2021年7月签订第ZX21000000312992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5月1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3200万元。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情况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以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2021年3月签订第14554736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4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2100万元;于2021年4月签订第14892728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2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950万元;于2021年4月签订第24659009号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19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950万元。
5、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签订编号为BC2021030400000019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5日,截止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
二、贷款继续申请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需要,现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继续贷款,金额不超过上述借款协议约定的原贷款金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及借新还旧等,具体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因继续贷款金额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1年度总额度内,且授权董事长办理贷款相关事宜仍在有效期内(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故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继续申请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有助于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 本补充通知除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外,原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点(下午1点半到2点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 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2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众信旅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互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为了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冯滨先生提交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2022年1月27日,控股股东冯滨先生持有公司18.25%的股份,其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出的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两项临时议案外,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补充后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点(下午1点半到2点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议案类型及表决方式说明
■
表决方式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为累积投票议案并采取等额选举方式,应选出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每项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如:股东拥有100股有效表决票,议案1.00的应选人数为6人,则股东对议案1.00的选举票数为600股),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2.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3、议案4.00为非累计投票议案且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赞成方可通过。股东应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议案5.00为给累计投票议案且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赞成方可通过。股东应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7、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2日和2022年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的登记事项
1、为了保证股东大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直接送达登记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
■ 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25)
(2)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需在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点之前送达至公司。
■ 电子邮箱:stock@utourworld.com
■ 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并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会议登记提供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4)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1)股东账户卡、2)加盖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4)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5)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上述会议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扫描件,个人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25)
■ 联系人:郭镭
■ 联系电话:(010)6448 9903
■ 电子邮箱:stock@utourworld.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一: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召开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 受托人独立投票
□ 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
■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7”,投票简称为“众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