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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佐助vs鼬是多少集
2023-10-21 10:24  浏览:31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 2022-005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十年。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 2 号)。

一、《问询函》的主要内容

近日,我部收到投资者关于你公司收购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通科技”)全资子公司成都芯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股权,向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睿提供8,000万元的可换股借款相关事项的投诉。2022年1月7日,你公司披露于1月4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睿与成都芯通软件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如下事项:

1. 投资者认为,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截至目前标的公司股权仍在冻结中,存在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重大风险。此外,芯通科技涉及较多未决诉讼及重大债务,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睿也曾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名下多项股权被冻结,目前尚未解决。公开信息显示,芯通科技涉及多个诉讼,李睿和芯通科技多次被限制高消费。

展开全文

(1)请你公司核实标的公司、芯通科技和李睿近三年涉及诉讼、仲裁、股权冻结、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各方当事人名称、诉讼金额、已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案件内容、截至回函日进展等,是否存在影响本次股权交割的风险,以及你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对上述事项的核实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补充说明《投资协议》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以及芯通科技和李睿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的可实现性。

2.《投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承诺除已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说明的负债及担保情况外,芯通科技“不存在其他贷款、债务、负债、担保或其他或有债务”;芯通科技“保证标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构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况”;李睿或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会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或处境产生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程序,也不存在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协议、合同或文件禁止或者限制本次交易的完成,或对目标公司相关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1)请补充说明标的公司通过书面形式向你公司说明的芯通科技债务及担保的具体情况。

(2)请结合上述回复,说明收购过程中标的公司、芯通科技、李睿对自身债务和纠纷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隐瞒,是否违反了《投资协议》的约定,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投资者认为,2019年至今,标的公司与芯通科技及李睿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关联交易,其中与芯通科技之间存在大额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及资金拆借,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标的公司预计无法收回芯通科技大额应收账款。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显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697.65万元、2947.13万元和6922.01万元。

(1)请说明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和资金拆借的时间、对方名称、金额、交易内容、原因及必要性等具体情况。

(2)请说明截至2021年8月31日,标的公司与芯通科技及李睿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之间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以及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4.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交易进展及推进原因(如适用)。

5.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回复,核实说明公司前期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对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就《问询函》事项回复如下:

提示:

1.标的公司近三年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 件,目前尚未结案,标的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48.18万元;标的公司未对外持股,不存在所持股权被冻结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属于限制高消费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回函日,标的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 件,目前尚未结案,标的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48.18万元;标的公司未对外持股,不存在所持股权被冻结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属于限制高消费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

2.芯通科技近三年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4 件,其中6件已经结案,剩余8件尚未结案。芯通科技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4件,其中1件已经结案,剩余3件尚未结案。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0件,其中5件已经结案,剩余5件尚未结案。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8,885.4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26,747.95万元;芯通科技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586.77万元,目前案件均未审结,对方尚未履行。芯通科技所持股权被冻结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件,芯通科技通过保全置换的方式申请对其所持股权解除冻结;芯通科技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件,目前尚未解除;芯通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回函日,芯通科技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 件,其中芯通科技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件,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件。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8,471.44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26,747.95万元;芯通科技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586.77万元,对方尚未履行。截至回函日,芯通科技不存在所持股权被冻结的情况;芯通科技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件;芯通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睿近三年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 件,已经全部调解结案,因调解结案后尚未履行完毕,目前尚未结案的为5件。李睿作为被告的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6,103.68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14,700万元。李睿所持股权被冻结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5件,李睿持有的股权被冻结情况如下:李睿持有的芯中投资87.21%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芯睿投资100%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创芯佳20.02%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芯5.46%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佳90.19%股权被冻结。李睿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8件,目前尚未解除;李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回函日,李睿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 件,已经全部调解结案,因调解结案后尚未履行完毕,目前尚未结案的为5件。李睿作为被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6,103.68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14,700万元。李睿所持股权被冻结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5件,李睿持有的股权被冻结情况如下:李睿持有的芯中投资87.21%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芯睿投资100%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创芯佳20.02%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芯5.46%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佳90.19%股权被冻结。李睿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8件,目前尚未解除;李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问题回复如下:

1. 投资者认为,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截至目前标的公司股权仍在冻结中,存在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重大风险。此外,芯通科技涉及较多未决诉讼及重大债务,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睿也曾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名下多项股权被冻结,目前尚未解决。公开信息显示,芯通科技涉及多个诉讼,李睿和芯通科技多次被限制高消费。

(1)请你公司核实标的公司、芯通科技和李睿近三年涉及诉讼、仲裁、股权冻结、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各方当事人名称、诉讼金额、已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案件内容、截至回函日进展等,是否存在影响本次股权交割的风险,以及你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对上述事项的核实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补充说明《投资协议》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以及芯通科技和李睿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的可实现性。

【回复】:

(一)标的公司、芯通科技和李睿近三年涉及诉讼、仲裁、股权冻结、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各方当事人名称、诉讼金额、已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案件内容、截至回函日进展等

1、标的公司

(1)诉讼、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

标的公司近三年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 件,目前尚未结案,标的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48.18万元; 截至回函日,标的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 件,目前尚未结案,标的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48.18万元。

(2)股权冻结情况、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

标的公司未对外持股,不存在所持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经公司登陆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并查阅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访谈标的公司相关人员。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属于限制高消费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回函日,标的公司不属于限制高消费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中国执行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数据扣除了因履行完毕义务等原因已从失信名单中退出的情形以及同一被执行人因多个执行案件被多次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故公司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予以核实标的公司近三年的所有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本回复函提及的标的公司的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信息,由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由标的公司口头及提供书面资料告知。

2、芯通科技

(1)诉讼、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

①芯通科技为被告

②芯通科技为原告

注:1、上表中所使用的简称的定义为:“芯通大厦”指芯通科技持有的自有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第0104583号);“环境公司”指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谢威公司”指香港谢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上表中,根据芯通科技的说明,芯通科技与谢威公司、成都市木林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背景为:芯通科技与谢威公司2016年时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谢威公司受托对芯通科技自有不动产等享有经营管理权,后谢威公司未按约履行协议并拒不配合解除协议,双方就此发生一系列纠纷。成都市木林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谢威公司的实控人为同一人,成都市木林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合作纠纷而引发相应的物业费清偿诉讼。3、芯通科技部分作为被告的部分案件在下文的“(3)李睿/①诉讼、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处列示,芯通科技并非该等案件的主要义务人。

芯通科技近三年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4 件,其中6件已经结案,剩余8件尚未结案。芯通科技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4件,其中1件已经结案,剩余3件尚未结案。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0件,其中5件已经结案,剩余5件尚未结案。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8,885.4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26,747.95万元;芯通科技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586.77万元,目前案件均未审结,对方尚未履行。

截至回函日,芯通科技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 件,其中芯通科技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件,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件。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8,471.44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26,747.95万元;芯通科技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586.77万元,对方尚未履行。

(2)股权冻结情况:

谢威公司就上述(2021)川01民初9851号案件申请冻结芯通科技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经公司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平台核查芯通科技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司法协助状态,查阅芯通科技提供的法院文件资料等,标的公司股权冻结期限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保全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等冻结信息于2021年12月14日对外公示,芯通科技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结案告知书。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董事会,芯通科技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公司在知悉标的股权冻结事项后,及时与芯通科技沟通了解情况,经公司查阅芯通科技提供的《民事裁定书》,并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平台核查芯通科技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司法协助状态,芯通科技通过保全置换的方式申请解除标的股权冻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2021)川01民初9851号之二,裁定解除芯通科技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冻结,并于2021年12月28日公示解除股权冻结状态。

公司了解到,芯通科技在得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被冻结后,就着手通过保全置换的方式申请解除标的股权冻结,并且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了同意保全置换的裁定书,股权冻结事宜得以解决,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交割的风险,也不影响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

经公司登陆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并查阅芯通科技提供的资料和访谈芯通科技相关人员。近三年,芯通科技所持股权被冻结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件,芯通科技通过保全置换的方式申请对其所持股权解除冻结,截至回函日,芯通科技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未被冻结。

(3)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登陆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并查阅芯通科技提供的资料和访谈芯通科技相关人员,近三年,芯通科技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件,目前尚未解除,芯通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回函日,芯通科技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件,目前尚未解除,芯通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中国执行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数据扣除了因履行完毕义务等原因已从失信名单中退出的情形以及同一被执行人因多个执行案件被多次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故公司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予以核实芯通科技近三年的所有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本回复函提及的芯通科技的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信息,由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由芯通科技口头及提供书面资料告知。

综上所述,芯通科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8,471.44万元,已履行金额为人民币1,329.41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26,747.95元;芯通科技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586.77万元,目前案件均未审结,相对方尚未履行。

3、李睿

(1)诉讼、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

注:上述被告中,尚真如系李睿之妻;“芯睿投资”指成都芯睿投资有限公司、“芯中投资”指成都芯中投资有限公司、“芯佳投资”指成都芯佳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芯芯”指成都芯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创芯佳”指成都创芯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睿近三年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 件,已经全部调解结案,因调解结案后尚未履行完毕,目前尚未结案的为5件。李睿作为被告的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6,103.68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14,700万元。

截至回函日,李睿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5 件,已经全部调解结案,因调解结案后尚未履行完毕,目前尚未结案的为5件。李睿作为被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6,103.68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14,700万元。

(2)股权冻结情况:

近三年,李睿所持股权被冻结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5件,李睿持有的股权被冻结情况如下:李睿持有的芯中投资87.21%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芯睿投资100%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创芯佳20.02%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芯5.46%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佳90.19%股权被冻结。

截至回函日,李睿持有的股权被冻结情况如下:李睿持有的芯中投资87.21%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芯睿投资100%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创芯佳20.02%的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芯5.46%股权被冻结(含被轮候冻结);李睿持有的成都芯佳90.19%股权被冻结。

(3)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

注:1、经公司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官网显示李睿目前共有14项限制高消费信息,经梳理与核查,官网将被同时限制高消费的企业信息整合在李睿名下显示,部分信息指向重叠的案号,李睿的被执行情况以上表为准。2、(2018)川01执2277号系因李睿未支付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李睿案(案号:(2017)川01民初2739号)项下的受理费而被申请强制执行。3、(2019)川01执724号和(2021)川01执恢241号指向同一诉讼案件,执行标的额等一致,上表中计算合计金额时不再重复计算该等案件。

经公司登陆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并查阅李睿提供的资料和访谈李睿,近三年,李睿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8件,目前尚未解除,李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回函日,李睿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8件,目前尚未解除,李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中国执行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数据扣除了因履行完毕义务等原因已从失信名单中退出的情形以及同一被执行人因多个执行案件被多次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故公司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予以核实李睿近三年的所有被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本回复函提及的李睿的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信息,由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由李睿口头及提供书面资料告知。

综上所述,李睿作为被告的未决案件中,涉案金额共为人民币26,103.68万元,未履行金额共为人民币14,700万元(不含环境公司诉芯通科技案(案号:(2019)川01民初500号),李睿不是本案的被告,因李睿为芯通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故被列入限制消费对象)。

(二)是否存在影响本次股权交割的风险,以及你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对上述事项的核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芯通科技持有的标的公司20%股权。标的股权曾于2021年12月14日因芯通科技与谢威公司之间的纠纷被司法冻结,后芯通科技通过保全置换的方式申请解除标的股权冻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2021)川01民初9851号之二,裁定解除芯通科技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冻结,并于2021年12月28日公示解除股权冻结状态。

目前李睿与芯通科技财务投资人股东存在大额的未决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芯通科技与环境公司、成都淘德丰贸易有限公司等债权人存在大额的未决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针对该等案件,李睿与芯通科技财务投资人股东等于2021年11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芯通科技于2021年11月与环境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于2021年10月与成都淘德丰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付款和解协议,成都淘德丰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出具同意函,约定财务投资人股东、债权人同意芯通科技对外转让标的股权等事项。为实现执行和解目的,财务投资人股东、债权人目前未计划就标的股权等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为保障交易安全,公司在投资协议中已约定李睿和芯通科技与财务投资人股东及债权人就大额未决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等作为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李睿和芯通科技后续亦将利用本次交易的资金和处置自有不动产等方式终结上述案件。

综上,目前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交割的风险。

公司在收购过程中,针对上述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和诉讼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通过收集公司的诉讼和执行材料,登陆中国执行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核查。

(三)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补充说明《投资协议》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以及芯通科技和李睿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的可实现性

1、关于《投资协议》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行业发展情况

标的公司是射频技术和服务提供商,广泛应用于移动通讯、医疗和物联网解决方案三大领域。在移动通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提供无线接入远端射频单元、功率放大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多应用场景的基站建设;在医疗领域,标的公司主要提供MRI超大功率射频功率放大模组等产品,应用于医疗核磁成像;在物联网解决方案领域,标的公司主要提供机器数据可视化采集系统软硬件方案。

移动通讯领域: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931万站。其中,4G基站总数达到575万站,城镇地区实现深度覆盖;5G网络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开通71.8万站,5G网络已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及重点县市。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948万站。其中,4G基站总数为584万站,占比为61.6%;5G基站总数96.1万站,我国已开通5G基站数量全球排名第一。

截至2021年上半年,我国4G基站总数为584万站(其中宏站400万站、小站184万站);按照中低频段的宏站可实现与4G基站相当的覆盖范围,预计5G宏站数量将是4G宏站的1.2倍,即480万站;小站应用于热点区域或更高容量业务场景,其数量保守估计将是宏站的2倍,预计5G小站数量将达到960万站;即宏基站和小基站新建数量合计达到1,440万站。

2021年开始,受益于“新基建”支持政策,全国5G基站建设全面提速,基站射频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迎来新一轮的高增长期,标的公司移动通讯板块业务有望实现较快增长。

(2)标的公司情况

标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射频技术和服务供应商,2021年被工信部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是四川省科技厅和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分别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同时是成都市高新区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承担科技部、四川省、成都市和高新区的多项重点专项。2018年成为新一代开源无线网络的领导企业,是TIP、ORAN组织核心成员。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中国电信作为报告人邀请标的公司及其他业内经验丰富的企业,撰写O-RAN标准《白盒基站场景用例》。

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积累,拥有47项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外观设计专利,内部总结了数百项“货架技术”,其涵盖范围包括射频功放、基带信号处理、测试系统、生产工艺等领域。高效率相关功率放大器技术、数字削峰(CFR)及数字预失真技术(DPD)、射频产品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均为企业产品附加价值。2010年,标的公司与其主要客户同时获得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3专项(我国通信领域惟一一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即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的专项“高效率、线性宽带功放”课题1,000万元的资金资助,是同时期仅有的两家承担国家03专项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公司。标的公司借助国家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开展了相关核心技术研究,标的公司同时拥有数字削峰和数字预失真技术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

通讯领域:标的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源射频供应商,与Intel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标的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5G开源RRU通过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中国主要运营商认证。

医疗领域:标的公司作为通用电气医疗(简称“GE”)的战略供应商,是国内唯一一家设备供应商,和GE已经保持合作约10年之久,双方正在医疗领域展开更广泛的合作。

物联网领域:标的公司向国内外的民航、广电、电力、医疗等行业用户提供基于无线通信技术的智能监控设备及物联网设备。标的公司从2019年开始与其主要客户开展合作,随着合作关系的加深,近两年的订单量也以100%的速度增长。

(3)标的公司业绩及未来业务规划

随着5G市场的发展,依托从2G到5G的技术和产业化积累,标的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53亿元(未审计),同比增长447%; 2021年标的公司共获得订单超5.06亿元。截止2021年12月,标的公司在手未交付订单金额约1.9亿元,预计2022年新增订单较多。各版块业务规划如下:

国内通讯市场:5G时代85%应用发生在室内,2021年底之前,国内几大运营商5G建设的重心是室外宏基站,由于5G所使用频段频率较高,传统室外宏基站很难深度覆盖室内,目前5G室内覆盖远远无法满足5G to C和 to B应用需求,运营商5G建设重点逐步转向室内小基站的建设。5G小基站具备灵活、敏捷、开放的优势,更容易满足场景化的建网需求,同时支持软硬件解耦、集成移动边缘计算、基站基础能力开放、接口开放、融合泛在物联,更容易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可以更加经济、快速地适配场景和需求,将是5G时代重要的网络建设产品解决方案。从2021年12月开始,移动、联通和电信相继发起5G室内扩展型皮站的招标测试,预计2022年5G扩展型皮基站招标总量大约5万套基站,对应160万个pRRU;随着5G室内应用的爆发以及5G小基站芯片国产化加快,预计2023年和2024年的5G室内扩展型皮站的招标规模会爆发,标的公司基于多年的基站射频产业化技术积累,产品性能、质量保障和成本控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与运营商和生态链伙伴深度合作,预计在5G室内扩展型皮站pRRU市场将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主设备厂商的5G分布式皮基站的招标规模也会相应增加,预计标的公司与其主要客户的合作业务会保持每年增长。

海外通讯市场:与国内相比,海外5G基站建设总体上时间延后,Vodafone等全球主流运营商全力支持ORAN解决方案, RRU和BBU解耦是大势所趋,标的公司RRU符合ORAN规范,成功入围Vodafone多款RRU供应商短名单,并在效率、结构小型化以及产品丰富度等多项评分中排名前列,同时与全球多个主流厂家的开放式BBU实现互联互通和外场试点挂网, 2022年将逐步开始在海外市场规模部署,未来3年海外市场将实现爆发式增长。

安防市场:中国5G“新基建”的快速推进为标的公司带来了5G 移动网络可视化产品的业务大爆发。5G 移动通信技术在信号频段分布、网络架构等方面均与上一代通信技术不同,新技术的普及将催生新的移动网络可视化软硬件更新换代需求;5G“新基建”全面促进信息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加速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推动政府治理模式不断创新,新一代移动网络可视化产品将在疫情防控、社会网格化管理、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应急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标的公司研制系列化4G+5G移动网络可视化产品,进入国内主流安防巨头生态链, 与摄像头、闸机、安检门等安防设备深度结合,推出移动终端侦码与人脸识别、车牌识别和身份证识别相结合的多维感知大数据研判系统,赋能智慧安防。

医疗市场:全球MRI设备市场规模持续增长,预计2022年达到86亿美元,其中GE、PHILIPS和SIEMEN占有80%市场份额。标的公司与GE保持多年战略合作,老产品稳定出货,新产品开始量产,目前已有未交订单达7,000万元人民币;同时与行业内国际巨头洽谈深度合作事宜,为标的公司医疗射频业务的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标的公司自身技术积累和业务发展情况来看,标的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的业绩承诺具备可实现性。

2、关于芯通科技和李睿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的可实现性

根据本回复之“问题1”之“(一)”及“问题2”之“(一)”所述,目前芯通科技无对外担保,无银行借款,主要债务源于建设芯通大厦的工程款项,以及一些其他应付款。芯通科技目前已基本停止业务开展,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芯通科技总资产约4亿元,负债约2.9亿元(未审计)。除去芯通软件之外,芯通科技旗下核心资产为芯通大厦。

(下转B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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