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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理财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情况: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持股比例为100%。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第6号)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兴银理财是依据监管要求而设立的、独立开展理财业务的子公司,脱胎于母行,定位于兴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心,承担母行理财产品的创设发行、投资管理等核心职能。
2、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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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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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鹏严选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注册资本:46.57亿元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信托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最终资金使用方最近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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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研究“十四五”期间的环境变化、行业趋势、监管政策,部署业务转型升级,主动加强业务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大力推动另类投资、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与服务信托业务板块发展。绿色信托方面服务绿色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开拓“碳中和”研究和业务,设立碳信托产品。
展开全文(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5)最终资金使用方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情况:无;
(6)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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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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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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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594.22亿元,净资产135.91亿元,营业收入40.40亿元,净利润14.13亿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988,308.80万元,净资产为1,330,629.61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67,959.22万元,净利润为22,404.98万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最终资金使用方: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1、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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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终资金使用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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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近三年无被监管处罚记录。
5、最终资金使用方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情况:无。
6、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七)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情况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锦方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受托方最近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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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八)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11,800万元
法人代表:马法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股东构成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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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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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状况:正常
4、资信状况:正常
5、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0年及2021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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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86%,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6,406.14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47,9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18%。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层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会计处理: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用于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自有资金仍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2020年11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由原“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调整为“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原议案其他内容不变。
3、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03日、2020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及《辰欣药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4、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2020年4月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调整为“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原议案其他内容不变。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此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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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