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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黄祖儿 杨贵妃
2023-10-20 10:25  浏览: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61.5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35,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9,1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截至2022年1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3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5,2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41.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0,937,809.3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515,26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计划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展开全文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97,991,864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9,497,966股。

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票83,300股。

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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