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开通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78,以下简称“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购时间
发售代理机构业务办理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如本基金募集时间发生变化,则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办理时间也将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二、开户与认购
1、认购开户: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有关规定、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2)如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用以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3)已购买过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下述网下股票认购清单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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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 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四、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果投资者的个股认购规模超过该券在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构成比例的部分予以拒绝。如遇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指数成分股调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网下股票认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分股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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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人员:刘畅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张佑君
联系人员:杜杰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3)名称: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人代表:冯恩新
联系人员:董巨川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sd.citics.com
(4)名称: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人代表:胡伏云
联系人员:陈靖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或公示。
本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基金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