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止2022年1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29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