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经理虞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虞军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3,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虞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虞军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3,903股,已完成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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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军女士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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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变动与上表“占总股本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虞军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虞军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虞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