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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的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深圳汽车票可以提前几天买
2023-10-17 20:25  浏览:46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1-08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的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2月2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0.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岳阳林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45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了部分员工希望成为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依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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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越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本次会议召开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2.450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建国授予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

2、授予数量:90.00万股

3、授予人数:1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2.4505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日出具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53号),截至2021年12月1日10时14分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为2,205,513.00元。该等资金已由股权激励对象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账户内。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为421.15万元,在2021年-2025年进行成本摊销,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生效和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1-08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权质押暨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部分解质的公告》。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格林纸的通知,泰格林纸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成。债券简称为“21泰格EB”,债券代码为“137140”,实际募集资金8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9.90元/股;票面利率0.7%,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9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关于泰格林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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