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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陪你去看流星雨歌词
2023-10-17 10:28  浏览: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复〈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1年三季报财务数据)》等申请文件。

现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年三季报财务数据)》(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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