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2021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相互间为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授信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 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新视界眼科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价值6,375万元的医保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公司为光正新视界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6,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已使用14,000万元,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2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田小波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840818987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验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全文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新视界眼科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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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额度:人民币 4,000 万元;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21年3月16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光正新视界及其下属机构合计8,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8,000万元。
2021年3月25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5,000万元.
2021年8月16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上限为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1,105万元。
2021年9月16日,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为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4,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放款发生业务。
2021年11月2日,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为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新视界眼科2,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2,000万元。
2021年12月27日,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为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新视界眼科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00万元。
(二)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21年8月11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及光正能源(巴州)有限公司为公司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00万元。
2021年9月16日,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光正新视界为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 4,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放款发生业务。
截至目前,累计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数额为33,500万元,目前实际担保数额为24,105万元,实际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1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18%。
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4.《保证合同》;
5.《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