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需对所有议案回避表决;
展开全文(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皆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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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6、登记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晶、祝思颖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室
6、邮政编码:518000
七、附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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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2 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2)。
三、风险提示
1、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农商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的风险
三台农商行股份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解除后,三台农商行股份完全具备转让条件,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的49%,可能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针对三台农商行股份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如无法解除的情形,公司已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如偿还款项、置换担保物等妥善解决,确保不会影响股权的交割转移,但如果公司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除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则标的资产存在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2、公司收到预处分告知书
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1〕第148号),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