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493,205.97元,其中:盛洋科技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275,400.00元;FT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à r.l.(以下简称“FTA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217,805.9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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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