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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林志颖kimi天天向上
2023-10-16 00:39  浏览: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9,195,046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情况如下:

2014年9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8年3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8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9,195,046股(含本数)新股。

2018年12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名特定对象发行619,195,04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19,195,046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规制度和公司本次非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规定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为36个月。

上述3名发行对象的限售期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8日,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9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3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展开全文

经核查,中德证券就阳煤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保荐机构对阳煤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9,195,0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与单项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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