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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古代建筑物
2023-10-16 00:30  浏览:50

公司股东刘翔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刘翔先生的股份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翔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股东刘翔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5488%。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刘翔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996,6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328%,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9,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97%。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12,80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具体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1、截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913.2492万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3,025.7852万股。刘翔先生前后持股比例表述差异,系由公司总股本变化导致;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翔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止2021年12月22日,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

3、刘翔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刘翔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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