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36,540,96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价格:7.69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10月26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25日。
展开全文2、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年3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
2021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 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期为 2021年4月8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934,136股新股(含136,934,136 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36,540,962股
3、定价基准日:2021年11月19日
4、发行价格:7.69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1,049,999,997.78元
6、发行费用:19,775,047.68元
7、募集资金净额:1,030,224,950.10 元
8、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9、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联席主承销商”)
10、股份锁定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截至2021 年11月30日12时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72号《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1月30日12时整,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收到福日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49,999,997.78 元。
2021年12月1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9,999,997.7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75,047.6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6,540,9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93,683,988.1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的认购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已报备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合法有效。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中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施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发行过程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已报备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执行,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介绍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7.69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136,540,962股,募集资金总额1,049,999,997.78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136,934,13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7名,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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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情况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主要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27,308,192股
限售期限:18个月
2、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住所: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3,250,97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6,827,048股
限售期限:6个月
4、唐世福
住所:广东市深圳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3,250,97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681,6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250,97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6、高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5,201,56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主要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9,113,133股
限售期限: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1,040,312股
限售期限:6个月
9、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朱坚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3,368,01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0、樊一凡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3,250,97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1、吕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26,007,802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2、陈景庚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3,901,17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3、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管理机构:上海钳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机构上海钳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红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3,381,014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4、郭伟松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2,304,297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5、蔡晓盼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5,981,794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6、林玲玲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5,461,638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7、杨岳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3,641,092股
限售期限: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最终获配的17个发行对象,除了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董事会确定的承诺认购对象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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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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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136,540,96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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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保荐代表人:吕泉鑫、陈霖
项目协办人:吕文君
项目组成员:林炼志、张秋煌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F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传真:0591-38281727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F投行一部
联系电话:13975860863
(三)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蔡仲翰
经办律师:常晖、林煌彬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三层
联系电话:0591-87563808
传真:0591-87530756
(四)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卓良、柯雪梅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F-9F
联系电话:0591-87859124
(五)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卓良、柯雪梅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F-9F
联系电话:0591-87859124
传真:0591-87840354
七、备查文件
1、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