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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梅尔吉布森身高
2023-10-13 20:30  浏览:43

安永《中国税务及投资法规速递》(“《法规速递》”)旨在每周为您提供国家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税务及商务实时资讯。

本期内容主要包括: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

内容提要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财税[2018]108号文(以下简称“108号文”,即《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为持续推动中国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11月22日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延长108号文的执行期限。

由此,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容提要

为贯彻落实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对现行市场主体登记文书材料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并研究起草了《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2月1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的主要原则及变化如下:

展开全文

修订原则

► 配合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的要求,将现有各类市场主体的申请文书进行整合,对材料规范进行汇总整理。

► 减少非必要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和审核内容,对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 突出申请文书的信息采集功能,减少纸质申请过程中的填写要求(如粘贴证件复印件)。

► 突出实名验证的重要作用,以身份真实性作为登记注册的前提条件,构建基于真实签名的登记申请体系。

修订后的变化

《征求意见稿》简化了表格类型、明确了登记要求,对登记文书规范进行了大幅度压缩整合,对提交材料规范则进行了细化分解。

修订后,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由现行的15个压减至12个;通知类文书由36个压减至14个,审核类文书由32个压减至15个,并逐一进行了编号。将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按照企业(含代表机构和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管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6个大类分为6章,每章按照各业务类型逐项明确了提交材料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容提要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措施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

► 支持银行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支持银行对客外汇业务灵活展业。

► 丰富银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 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善银企服务平台,提高外汇交易电子化水平。

► 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业务。

► 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简化银行资本金本外币转换行政许可,允许银行自行按照实需原则办理自身项下外汇衍生品业务。

此外,《措施征求意见稿》还附带了《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

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100号)

内容提要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于2021年11月24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1]100号(以下简称“100号公告”),宣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海关税款担保改革(以下简称“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改革后,一份担保中的担保额度可通用于上述所有业务,此举有利于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和减轻行政负担。同时,根据100号公告,备案和使用担保额度的程序可全部在网上完成,预计将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

相关企业可参阅100号公告以了解更多详情。如有疑问,建议向专业人士寻求咨询。

以上为安永《法规速递》第2021046期中文版本全部内容。您可访问安永官方网站以获取往期法规速递。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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