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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公告王晨正女朋友
2023-10-13 20:26  浏览: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落实各级政府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变更为“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2、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会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5:30在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落实各级政府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由“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变更为“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变更后的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会议地点变更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议题等其他事项均不变。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各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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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需对第一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其余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一项、第五项议案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第一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和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0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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