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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炼钢工艺
2023-10-13 10:26  浏览: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6日、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1年12月1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2020年12月10日收盘,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64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成交均价15.9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依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经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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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解锁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基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可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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