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中公教育发布公告称,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发行材料。
据悉,中公教育的定增规模为39亿元,从去年年底公布预案以来已经约1年时间。在此之前,中公教育的此次定增已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然而,在已经“过会”的情况下,今年8月,由于中公教育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由此“躺枪”,证监会中止了中公教育此次定增的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而后,中公教育的定增陷入等待中,并在此期间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和安徽证监局的《警示函》。
10月14日,中公教育发布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03亿元-8.03亿元,上年同期盈利15.54亿元;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7.00亿元-9.00亿元,上年同期盈利13.21亿元。而后,中公教育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函中要求中公教育就其业绩变动进行说明。
10月29日,中公教育发布三季报,2021年第三季度,中公教育实现营收14.45亿元,同比下降68.79%;净亏损7.94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培训人次为60.52万人次,同比下降60.88%。
11月30日,中公教育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警示函,因中公教育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应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2月6日,中公教育决定终止定增,并撤回了39亿元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中公教育表示,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与中介机构做出的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