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6,956,591股的比例为0.03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226元/股,最低价为37.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0,277.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