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11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19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 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7,318,867.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88,900,000股增加至251,866,700 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 251,866,700元人民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详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11),《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展开全文四、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30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 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7,318,867.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88,900,000股增加至251,866,700 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 251,866,70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已经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30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前述现金管理及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进行现金管理的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许君奇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将严格执行审慎的投资原则,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评估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任何风险因素,公司都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质疑并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的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审计;
5、公司将严格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内容和拟投入募资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7,318,867.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原因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2,730.73万元,本次调整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7,530.32万元,调整后拟投入金额比原计划小,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1)本着边技改边生产,做到技改生产两不误的原则,将玉祥一厂整体技改拆分两期进行,这样既保证了生产,又保证了技改。
(2)公司考虑到疫情影响工期,进口设备的售后存在较长的滞后日期,且近年来国产等静压机水平进步很快,能够满足该项目的需求,采用国产等静压机替代进口等静压机;
(3)公司经过调研,同时顺应市场对窑变釉的需要,决定引进对窑变釉烧成有丰富经验的一家国产窑炉公司生产的辊道窑替代台湾地区生产的辊道窑炉。
(二)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内容及金额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内容包含对公司五厂、玉祥一厂、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日用陶瓷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7,5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已投入金额3,651.74万元,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已投入金额4,039.90万元,已合计投入资金额为7,691.64万元。前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投资额7,691.64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1月5日出具的“天健审〔2021〕2-427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三)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调整后的投资内容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内容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金额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金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的需求,具备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规划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需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为保障参会人员安全,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1年12月15日16:30 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年12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醴陵市西山办事处万宜路3号公司国贸大厦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和议案4属于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年12 月15日8:30一16:3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年12月 1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5)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醴陵市万宜路3号华联瓷业行政办公楼 邮编:412205
电话:黄初春(0731)23053013
传真:(0731)23053013
邮箱:hczqb@hnhlcy.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6
2、投票简称:华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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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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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15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