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证监会网站一次性公布了12份投行罚单。
具体来看,这批罚单中,华泰联合证券、国海证券被点名。此外,包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太平洋证券的多名员工或前员工被处罚。
展开全文中国证监会网站10月15日公示12份罚单
今年以来,监管层提高了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归位尽责的实质性要求。近期,监管层和政策层都针对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出台了一系列举措。7月9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投行业务监管,进一步完善投行业务监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立体追责,同时建立完善质量评价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自治和市场化机制作用,促进证券公司主动归位尽责。
今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向券商征求意见。根据《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分“项目评价”及“机构评价”两个维度,申报后撤回以及终止的保荐项目也包括在内。评价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并设置“一票否决”机制。出现投行内部控制违法违规等5类行为直接确定为C类。
《评价办法》明确指出,被监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管理措施的,将被扣分。具体扣分项包括:
如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谈话以下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30分,被采取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40分。
如证券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每项自律管理措施扣20分;被采取纪律处分的,每项纪律处分扣30分。
两家券商被证监会点名
在本批投行罚单之中,华泰联合证券、国海证券因近期IPO保荐项目未勤勉尽责而收到监管罚单。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点名了华泰联合证券及两位保代(鹿美遥、李丹)。
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华泰联合证券及鹿美遥、李丹在保荐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整改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仍然存在上述情形且金额较大。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还点名了国海证券及两位保代。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国海证券及郭刚、武剑锐在保荐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核查嘉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天瑶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份额时,对受让方资金来源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因督导北特科技未勤勉尽责,海通证券5名员工被点名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海通证券的5张罚单主要源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特科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期间未勤勉尽责。
上海证监局指出,海通证券的赵春奎、郑瑜作为北特科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审慎的核查程序,未发现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北特科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导致二者签字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之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3份报告未反映北特科技上述问题。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外,上海证监局表示,在对北特科技现场检查中关注到,海通证券的李辉、陈家伟、王睿洁作为北特科技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在从事北特科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及2018年、2019年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审慎的核查程序,未发现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北特科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未发现北特科技向参与认购的公司董事、总经理靳晓堂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述行为导致李辉、陈家伟、王睿洁签字的多份文件未反映北特科技上述问题,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财务核查不到位,中信、广发保代收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指出,中信证券的周鹏、肖少春在保荐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发现发行人2020年度审阅报告存在未计提2020年度员工年终奖情形,导致年度研发投入占比发生重大误差,影响发行人科创属性判断。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广东证监局公布的一则罚单则指出,广发证券的前保代林焕伟、林焕荣、许戈文主办的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世纪)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项目财务顾问工作进行核查。经查,其在执业中存在六大问题,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林焕伟、林焕荣、许戈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一、对倍泰健康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
二、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查不充分。
三、对倍泰健康销售毛利率核查不充分。
四、对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对倍泰健康应收账款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六、未关注倍泰健康印章管理薄弱情况。
长江证券、太平洋证券数名财务顾问被罚
上交所还针对退市富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项目主办人、*ST德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财务顾问长江证券的项目主办人开出了罚单。
因在退市富控出售主要经营性资产 Jagex 100%股权交易中,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相关违规情形,太平洋证券保代季韡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徐存新、陈萧被予以通报批评。协会信息显示,季韡和徐存新分别于2019和2020年从太平洋证券离职,陈萧仍正常履职。
罚单显示,作为退市富控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项目主办人,季韡在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是对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不准确、不完整,二是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支付大额中介费用的重组进展。上交所认为,季韡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重组相关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督促当事人及时披露重组中的重要进展和风险,也未能保证其对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准确、完整,对季韡予以监管警示。
徐存新、陈萧同为退市富控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项目主办人,但在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五大违规行为,包括向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支付大额中介费用的重组进展;财务顾问专项意见与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不一致;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可能对重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股权变动事项;重组出售标的资产实际交割情况与重组草案披露不一致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交所对于二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严格按照重组相关规定尽职核查并督促公司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等相关责任认定,徐存新、陈萧提出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但上交所认为其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对徐存新、陈萧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0 年12 月31 日,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 德新)披露上市公司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拟以6.90 亿元现金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宏精密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公司同时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指派谌龙、刘冠男作为该项目主办人。
上交所认为,经查明,标的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治理不规范的情形。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发现并及时报告包括销售订单确认不准确、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职工薪酬支付不规范等情形。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是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作为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过程中提供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意见的财务顾问, 应当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并披 露重组标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谌龙、刘冠男作为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未充分关注标的资产存在 的风险,未对上述事项予以充分披露,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因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决定对谌龙、刘冠男予以监管警示。
责编: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