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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配股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尤的组词
2023-10-07 00:30  浏览: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58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依法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A股配股和H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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