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21年9月11日公告了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所持公司股票64,789,800股于2021年9月9日10:00时至2021年9月10日10:0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公开拍卖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109号)。
2021年10月18日,蓝光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1)京03执1184号之一、之二《执行裁定书》:
被执行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蓝光发展(证券代码600466)34440496股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顾斌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顾斌时起转移。顾斌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股票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被执行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蓝光发展(证券代码600466)30349304股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方泽彬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方泽彬时起转移。方泽彬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股票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股票过户登记手续。截止2021年10月18日,蓝光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522,13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5%。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