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信保电子投标保证保险产品在河南省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上线,上线首日即受到企业青睐,实现承保业务。该产品的推出为企业释放保证金资金压力,以更高效、快捷的方式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投标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方式,保险公司保证中标人和业主签约后按要求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若中标人因故放弃中标或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招标人损失。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政策。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为积极响应“电子保函形式替代保证金”号召,阳光信保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大型央企国企招采、大型建设工程企业中标履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积极落地“信用保函”业务。
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推行前,市场上一般采用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企业需根据每个招标项目估算价的大小缴纳不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投标成本和资金压力。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推行后,投标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认缴方式,在为企业降低投标成本、减轻负担的同时,也防范了以虚假保函进行围标、串标的风险,有利于促进投标企业公平竞争。
阳光信保依托于互联网业务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信用保证保险作为主要业务,通过金融业务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建模评估企业信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承保,充分利用专业信用保证保险优势,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压力,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目前,阳光信保已与福建、浙江、江苏、河南、山东、广东、安徽、四川、陕西等10余个省市地区进行对接,并逐步上线“电子信用保函”,以替代传统“现金保证金”。通过打通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可实现在线投保、在线退保、在线理赔等多功能,平台最快可1分钟出具电子保单,从理赔申请到理赔完成,实现1小时闪赔服务。
阳光信保是我国首家市场化运营的专业信用保证保险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秉承“让信用产生价值”的使命,阳光信保积极洞察市场需求,为我国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