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2版)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1月将标的股票365.57万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授予持有人。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当天(2021年10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4.99元/股作为参考,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7,399,471.50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2021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及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权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股份享有除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除表决权外《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审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全体监事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展开全文(上接B102版)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1月将标的股票365.57万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授予持有人。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当天(2021年10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4.99元/股作为参考,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7,399,471.50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2021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及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权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股份享有除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除表决权外《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审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全体监事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