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针对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法院尚未裁定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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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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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针对债权人前期向法院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已接受材料,案号为(2021)鄂08破申1号,目前法院按照内部程序正在核查审理中,尚未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